| 热带民族的“文身”风俗
“文身”是热带丛林民族流行的风俗,在我国以海南岛黎族为突出,人数最多,今天在老妇人身上亦可见到。作者1960年在华南师大生物系黎族女生中(不满20岁),亦可见“文面”的情况。关于“文身”来源,在民族学者当中,见解并未统一。我们认为“文身”是起源于民族的人体伪装的保护色。即由于热带丛林,敌害多,如水中鳄鱼(古称为“龙”),即常为害。故《史记·赵世家》《正义》引《舆地志》云:“交趾周时为骆越,秦时曰西瓯,文身断发,避龙。”即文身和断发都是一种生活和伪装式行为的表现。《史记·吴太伯世家》亦引《集解》云:“常在水中,故断其发,文其身,以像龙子,故不见伤害。”这是东汉应劭说的。今天黎族妇女文身即以面部和手足为主,符合当地生态环境要求。文身起源于海岸生活民族,故郭璞注《山海经·海内南经》云:“(雕题国)画体为麟采,即鲛人也。”更古的记述,见于《淮南子·齐俗训》:“九嶷之南,陆事寡而水事众。于是人民披发文身,以像鳞虫,短绻不绔,以便涉游。”可见“文身”是起源于作拟态或保护色而兴起。作者在五指山考察中,常近距离仍不易发现黎妇,即因面、手、足文成图案,与阳光透入林中所成疏影景象相似之故。的确有保护作用。
随着社会发展,文身也由于社会原因而有分化发展,即有学者认为文身为民族标志,为成熟标志,为地位标志,为祈福标志,等等。
祈福标志。例如黎族每用“点群”文于颈部求多子(作者见于昌江王下三派村),俗名“青蛙印”,即青蛙卵群形态。因黎族婴儿死亡率高。
用表示地位的文身亦有文献记载,如《桂海虞衡志》云:“女及笄,即黥颊为细花纹,谓之“绣面”。女既黥,集亲家相庆贺,惟婢仆则不绣面。”《太平寰宇记)163卷:“(黎族)尚文身,豪富多文,贫贱少文,但看文之多少,以别贵贱。”《皇清职贡图》中贵妇亦如此。
为表示女子成熟的文身,多包含有追求美观的思想,是使男子爱慕手段之一,即为“婚装”之一。不惜重资求高手文身。1951年作者在海南乐东仁爱乡家好村调查,文面要一石米,文身要一头牛。有的女子八岁、十岁即开始文身。
为氏族标志文身可由黎族各支族自有一定文式证明。如萧应植《琼州府志》云:“凡女子将嫁,夫家颁至涅面之式”。顾 《海槎余录》:“黎族男女周岁即文其身。自云:‘不然,则上世祖宗不认其为子孙也’。”清张庆长《黎岐纪闻》云:“凡黎女将欲嫁人,各黥已妍 而择配,自谓死后恐祖先不识也。”各族文身也每分期进行,常在发育期开始文面(12~13岁),成熟期文胸(16~17岁)。故各族自有图式。据云,黎族文身定式除上述原因外,还有怕为其他族掳去或汉人掳去①,和防止族内婚等原因。故近代黎族妇女还有保存文身风俗,历代屡禁不止。大陆百越因汉人不断迁入混居,此俗已失。海南黎族男人亦只偶见②。但王范《交广春秋》却认为海南黎人是“殊种异类,披发雕身”(见《水经注·郁水》)。今黎族仍有由文身部位不同,被汉人称为“花脚黎”(即文足部)、“细线黎”、“黑线黎”等(见照片)。
古代百越文身之风,分布范围广大,《史记·吴大伯传》载:“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,于是太伯、仲雍二人乃犇荆蛮,文身断发,示不可用。”可见长江以南百越之地多有文身之俗。
今亚洲东南部如日本南部、我国台湾、菲律宾、印度尼西亚、波利尼西亚群岛大片岛屿等地均有文身风俗。南岛语系亦称文身为“Tatoo”。作者亦在黎语中方得绣面为“打奥”①,一如棉布称“吉贝”一样,都属南岛语系名称。
我国热带沿海地区民族均有过或现存的“文身”风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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